1、民法典承揽合同纠纷包含什么
签订承揽合同后,承揽合同纠纷比较多,如报酬支付纠纷、定作物水平纠纷、承揽人保管纠纷、违约纠纷等。
《中国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根据定作人的需要完成工作,出货工作成就,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含加工、定作、维修、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七条 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需要,导致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七百八十二条 定作人应当根据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可以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出货工作成就时支付;工作成就部分出货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2、承揽合同纠纷处置
(一)协商解决
就是承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后,通过相互协商,达成共识,确立纠纷解决的办法、步骤及各自承担的民事责任,最后解决合同纠纷。双方协商的基础是国家一系列有关法律、法规。其首要条件是双方的平等、自愿。在此条件下,双方本着实事求是、互相谅解的态度,达到求大同存小异,使分歧顺利得到解决。
争议双方在协商不可以达到建议统一时,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者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约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仲裁解决
仲裁解决指争议双方依据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双方对裁决需要实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办法。是国内解决合同争议的一种要紧法律规范。
(三)诉讼解决
诉讼就是当事人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解决,人民法院在检察院的监督下,解决该争端的所有活动。诉讼包含起诉、审判和实行三个阶段。
引使用方法条
民法典